6月23日上午,我校纪检监察干部“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”建设专题培训班在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开班。校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监察专员李少东出席并作动员讲话,全体纪委委员、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、书记、专职纪检监察与巡察干部共40余人参训。

一、动员部署:划清纪律红线,明确政治责任
李少东在动员讲话中提出三项核心要求:以更高站位扛起监督使命,深刻把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,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作为执纪“标尺”,严查招生录取、科研经费等领域新型腐败变异问题;以更严标准筑牢程序防线,从线索处置到案件审理全程规范留痕,对程序瑕疵“零容忍”,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检验;以更实作风锻造铁军本色,培训期间实行“三严管理”:课堂严纪、学风严查、生活严律。
二、首日课程:理论筑基与案例警示双轨并进
首日教学突出政治性与实践性:《条例》深度解读,自治区监察学院专家结合高校典型案例,剖析违纪行为定性难点;中央八项规定深化课,通过 《纪实片》揭示隐形变异问题;即时纪律监督,临时党支部纪检委员叫停研讨中“变通说”言论,组织委员全程记录课堂状态。
三、首研成果:直击高校监督痛点
分组研讨聚焦核心命题“如何发挥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保障作用”,形成初步对策:科研经费智能监督、巡察整改长效化等。
学员反响:“首日课程如同执纪审查的‘手术刀’,特别是《条例》中‘借用管理对象钱款’的认定标准,为查处科研‘白手套’提供了法律武器。” 后续课程将围绕执纪审查程序规范、高校巡察实务等展开深度教学。